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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纪委规定 立案决定书抄送同级党委

2015-04-11 09:05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董乐

4月10日,记者从双流县纪委获悉,为了避免带病提拔,双流县纪委规定:党员违纪的,只要不影响调查,其《立案决定书》必须抄送同级党委的组织部门,还要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通报,并专门制作了送达回证。

这个制度能否起到防止官员带病提拔的作用?双流县纪委审理室主任赵兴荣说,就职责而言,双流县纪委负责本级党委管理干部及其以下级别的党员干部。如果一个局级干部被群众举报,根据相关流程,双流县纪委先对举报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如果举报属实,就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进行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时,双流县纪委就会把立案通知书送给本人和他的单位。”

赵兴荣说,强调《立案决定书》必须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专门制作送达回证,要求送达人、送达单位收件人对收件数量、送达日期进行签字确认,对未送达的情况备注原因。这一规定旨在让组织部门和被调查人所在单位了解人员违纪情况,避免出现带病提拔。(记者席秦岭)

原标题:双流县纪委规定 立案决定书抄送同级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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