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教授李雪峰:
□本报记者 张立东
一身深色户外冲锋服,一双灰白色户外运动鞋,李雪峰的穿着很专业,也与他的身份很协调: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教授。“出来调研,这样可以多走走泥巴路,方便深入了解情况。”“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当天,李雪峰就飞到了成都,第二天就赶到芦山县,随后又挺进宝兴县,深入芦阳镇、龙门乡、飞仙关镇、思延乡、灵关镇等多个乡镇的灾后现场,对各方面的应急救援进行观察、调研和指导。
两年过去,再回到当时的救灾第一线,李雪峰感慨颇多,“有三个‘没想到’。”
第一个没想到,是灾后恢复重建速度这么快,曾经的满目疮痍变成今天的美丽新家园;第二个没想到,是恢复重建统筹工作如此扎实有效,民生重建、产业恢复、社会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协调发展;第三个没想到,是灾后恢复重建中调动了灾区群众广泛参与,走出了“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重建新路。
调研中,李雪峰对芦山、宝兴、天全三地重建中的民生需求满足情况非常关心。重建的住房符不符合抗震标准?住房建好后产业恢复如何做?生态植被的保护进展怎样?带着这些关心的问题,李雪峰一路走、一路看、一路问,了解得非常详细。“重建坚持了民生优先,老百姓很满意。”通过实地调研,这一点让李雪峰很欣慰。“抗震救灾阶段,我就向有关部门和媒体提出了灾后重建要注重民生需求。两年的时间,这些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这次调研也支持了李雪峰向国家层面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我们有灾后应急的相关法律法规,但还没有《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这次参加研讨会,李雪峰准备提出建议,我国可在梳理已有法规并借鉴各国经验基础上,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就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指导思想、主要工作内容、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作出规定,对如何制定灾后恢复重建预案、编制灾后重建规划作出规定。“我们不仅要有重大灾害应急预案,也要有恢复重建的预案。”李雪峰说,从国家到省市,都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各自层级的恢复重建预案,可以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灾后重建工作发挥重要的路线图作用。
原标题:建议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