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钱支付在面馆消费的25元,成都一男子以到银行取钱为由让面馆老板骑电动车带其出去,在一大桥旁的空地上,该男子直言拒绝付钱,并用刀打烂面馆老板电动车的仪表盘,抢走该电动车及钥匙后销赃获利800元。4月21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2015年1月29日10时许,温某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某镇李某的面馆要了2两肥肠面、4两枸杞酒,又买了一包烟,共消费25元人民币,吃完后无钱支付。李某遂骑电瓶车同温某到银行取钱,温某查询到存折账户内无钱,又将李某带至该镇一大桥旁的一块空地,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李某25元费用。
随后,在李某继续催促付款的情况下,温某恼羞成怒,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将李某的电瓶车仪表盘打烂,声称不放开电瓶车就要用刀捅人,强行将李某的电瓶车及车钥匙抢走,后骑至新都区某镇一个电瓶车铺子上,以800元的价格销赃,所得赃款已耗用。后民警将被抢电瓶车追回,现已发还被害人。
经鉴定,被抢电瓶车价格为人民币2610元。2015年2月4日,民警将温某挡获归案。
原标题:面馆消费25元无钱买单 男子持刀抢走店主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