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韩国光州高等地方法院28日宣判“世越号”客轮船长李某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韩媒报道,韩国光州高等地方法院28日对“世越号”客轮沉船事故涉案船长等15名船员进行二审宣判,认定船长李某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其余14名船员均被减刑。
据报道,法院认为,李某在逃离沉船前未下达让乘客离开船舶的指示,其行为属于间接故意。考虑到李某肩负的船长职责,其行为等于实施杀人行为。
报道称,法院认为大副姜某和轮机长朴某的罪行均不构成杀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0年,判处二副金某有期徒刑7年,判处其他11名船员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5年。
在一审判决中,船长李某被判有期徒刑36年,其余14名船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30年。在此次二审判决中,除李某之外,其余14名船员的刑量均被减轻。
2014年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
原标题:韩沉船船长被判无期徒刑 其余14人均被减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