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成都中院 记者 王彬荣 实习生 殷玉雯)5月4日报道 今日,成都全市法院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记者从成都中院了解到,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成都全市法院将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面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今天上午,记者在成都中院看到,成都中院新的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挂牌启用,以全新的面貌迎接诉讼群众。立案大厅的LED显示屏、排号机、自助查询系统运行流畅。
记者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看到,一位姓陈的先生因借贷纠纷到成都中院立案,但相关立案资料没有带齐全。成都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详细告知了陈先生还需补充哪些资料后,仍然收取了陈先生带来的起诉资料,并向其出具了《材料收据》。对此,陈先生说:“什么是立案登记制度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法院这样做很好,详细地给我讲了还要补什么资料,免得我跑冤枉路。特别是这个《材料收据》,让我心里有底了。”
据接待陈先生的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当场立案。对于类似陈先生这样的情况,工作人员将详细告知诉讼群众应补充的资料并及时立案。对于群众前来立案的,成都中院全部启用正式“登”字案号,并将向群众发放相关法律文书专用模板,以方便群众诉讼。
成都中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员介绍,5月1日,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也将施行,立案登记制的推进和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对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为全面、准确实行立案登记制,成都法院前期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对全市法院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进行了专项培训,就操作流程等问题已经制定并下发详尽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的登记立案范围、程序严格执行,从源头上、制度上切实解决群众“立案难”问题。
对于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立案工作压力增及可能出现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增多、案件执行难度加大等问题,成都中院将积极应对,通过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诉非衔接”、提升办案质效、强化释明制度、积极推行司法救助等举措予以解决。
这位负责人还说,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不等于对所有起诉一律登记立案。成都中院将在认真甄别的基础上,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违反法律、危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的违法诉讼、虚假诉讼行为,一经查实,不仅不予受理,还将依法给予司法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成都中院了解到,除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切实保障群众诉权外,为方便群众诉讼,成都中院还将围绕建立线上、线下的立体化全天候诉讼服务的网络的目标,尽快建成网上登记立案平台。
线上,一方面将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司法服务热线,加快推进“两微一端”平台即微博、微信、APP诉讼服务客户端和手机短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同时,因地制宜推行远程立案、网上预约立案等,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另一方面,利用网络平台积极宣传登记立案的范围和条件,公开登记立案的程序和流程,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行使诉权。
线下,成都中院将推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优化升级,实现服务网络的线下全覆盖。通过线上线下的有机融合,大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