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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驾考车发生事故考官受伤 网友:女考员?

2015-05-07 15:31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车祸现场

四川新闻网泸州5月7日讯 昨日,有网友向本网报料称,泸州纳溪有一辆驾考车出现交通事故,考官受伤。随后在社交网络上,引发网友各种猜测,有网友猜“考员估计是女的”、有网友疑问“考官为什么不踩副刹”、甚至有网友猜“是一桩蓄意谋杀考官事件”。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联系到泸州交警四大队民警。民警介绍,该驾考车与迎面驶来的一辆超车货车发生擦挂,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相关责任要根据调查判定。

网友提供的图片显示,一辆顶灯显示“正在考试”、车身印有“科目三”、车门印有“12”的一辆驾考车冲出路边,跨过隔离带,撞向水泥围栏,考车的前引擎盖被撞变形,车内安全气囊打开。报料人介绍,撞击力度不小,事发后考官受伤,全身是血,而考员受轻伤。

图片被发到社交网络后,引发网友脑洞大开,纷纷发表猜想:

网友@xylyx说,考官没系安全带?

网友@杀天说,女司机(学员)呗?

网友@电脑城主留言:出事的时候,肯定驾驶员是猛给油,同时没踩离合。可能考官踩了副刹,但是肯定没起作用……结论是一桩蓄意谋杀考官事件。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联系到泸州交警四大队民警,民警介绍,昨天上午11:40左右,在纳溪驾考中心往天仙硐方向,一辆大货车超车时,与对面驶来驾考车发生擦挂,致驾考车冲出路边,具体原因还正在调查,相关责任也要等到调查结果出来之后认定。“就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民警说。

从了解情况看,昨天泸州发生的事故就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若不是交通事故,而是学员在驾校练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承担?记者在网上查询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而教练员在指导学员驾驶培训过程中系职务行为,故教练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由驾校承担。(记者 岳东)

原标题:泸州驾考车发生事故考官受伤 网友脑洞大开玩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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