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8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今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通知》显示,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通知》指出,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据悉,该税调整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
原标题:财政部: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今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通知》显示,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通知》指出,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据悉,该税调整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
原标题:财政部: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