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四川一警察辞职后参与运毒 一审被判无期

2015-06-18 07:19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昨日上午9时30分,四川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等人涉毒案。在此前的一审中,法庭查明,吴某邀约兄弟一块制毒,曾经有多年从警经历的王某辞职后帮着运毒。由于涉毒金额大,成都中院一审判决吴某死刑,判处王某无期徒刑。

昨日,法庭宣布开庭后,首先宣读了一审的判决情况。2010年8月,吴某在武侯区龙华北路一小区的租住屋内制造毒品,后被警方挡获。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吴某重操旧业。2012年1月14日,他在双流县彭镇一小区的租住房内,再次制毒,并邀约其弟周某参与制毒。同时,王某称他此前在吴某开设的茶馆里与吴某相识。

吴某长期贩卖毒品,还单独或伙同周某等人采用化学合成的方法制造甲基苯丙胺,从制毒现场查获其制造的固体毒品450.9克、液体毒品41855克,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吴某、周某分别非法持有手枪1支、子弹27发和手枪1支、子弹30发,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审判决王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而吴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决定执行死刑。

检方认为,“王某曾作为公安派出所民警,从警数十年,辞职后开始进行涉毒犯罪。”王某的主观恶性也更大。经过4个小时的庭审,法庭经过评议后认为,本案的事实基本查清,待审委会讨论决定后,将择日宣判。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原标题:警察辞职后参与运毒一审被判无期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