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新闻名词】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科技部指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6月11日,国务院发文批复同意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深圳、江苏苏南、天津、湖南长株潭之后批复的全国第8个、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据悉,国务院同意成都高新区享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特点,在推进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新型创新组织培育、产城融合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同意将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省政府要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共同开创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新局面。
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2013年9月10日,省政府《关于恳请批准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正式上报国务院。去年9月2日,省政府印发《支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条政策》。省、市相关部门形成省市推动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常态机制,形成省、市、区“牵一发、动全身”的机制体系。
据悉,下一步,成都高新区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成都的产业优势和创新资源集聚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全面提高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努力把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高端产业集聚区、开放创新示范区和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
根据战略目标,成都高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创业发展为核心路径,以业态创新为重要模式,以国际化为主要方式,全面推进成都高新区“三次创业”,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努力打造新兴的国际创新创业中心。(记者 缪琴)
原标题:成都高新区成为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