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慢性肾脏病的患者的就医将更加有保障,且费用将大大降低。6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关于慢性肾脏病门诊血液透析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印发,从2015年7月1日起,成都将新增门诊血透病种,创建参保患者电子就诊档案,对患者进行动态管理。
同时,门诊血透医疗费用将得到控制,个人自付金额将得到降低,《通知》规定,城镇职工参保患者个人负担逐步降低方式按照参保缴费年限确定,连续缴费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发生的门诊血透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承担个人自付部分的90%。连续缴费第25个月至第36个月发生的门诊血透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承担个人自付部分的80%。参保人员连续缴费第37个月起,参保人员自付标准为1200元/年。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个人自付标准为2200元/年。
华西都市报记者刘秋凤
原标题:成都改革门诊血透治疗付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