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人大了解到,《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要求,我省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应向社会公示征收非税收入依据、项目、标准、对象、票据等有关事项,且未来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非税收入项目应举行听证。
省财政厅副厅长陈炜介绍,非税收入的规模日益扩大并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去年全口径非税收入完成3269.7亿元,“非税收入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条例的执行将为我省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原标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非税收入项目应举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