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晚,锦江区栀子街附近,一辆重型货车在行驶中引发一起2死1伤交通事故。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锦江区检察院获悉,因存在无证驾驶、备案造假、培训造假等一系列问题,除肇事司机李某外,肇事车登记的所有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某某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胡某某也被批捕。
5月19日晚上8时,司机李飞(化名)驾驶大货车,行至锦江区栀子街口附近时,李飞向左转弯,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上一人当场死亡,一人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重伤。
事后查明,车祸发生瞬间,李飞感受到了货车撞上摩托车的颠簸,也听到了摩托车倒地发出的声响,但李飞只是刹车停了一下,用后视镜观察了一下事故现场,随即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次日凌晨2点,李飞被抓捕归案。
锦江区检察院侦查发现,该肇事车辆自2010年4月起一直挂靠于成都某货运有限公司,该车从2010年9月起,一直由李飞驾驶,但备案驾驶员并非李飞,而备案司机对此车毫不知情。此外,李飞的驾驶证因违章驾驶扣满12分,被降至B1。事故发生时,李飞没有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资格,属无证驾驶。
警方进一步调查,该挂靠公司的学习记录均为工作人员作假而成。另外,该公司并未对管理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也未按规定对管理车辆安装定位系统。鉴定显示,李飞驾驶的肇事车辆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存在安全隐患。
锦检宣 成都商报记者 张柄尧
原标题:肇事逃逸、无证驾驶、备案造假 司机及公司负责人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