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7月2日报道 7月1号开始,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受到50元“逗硬”处罚。今日起,中心城区及高新区的未上牌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被执勤民警罚款50元后,可持罚款凭证及身份证,前往1-6分局综合上牌点、流动服务车点位上牌,收取上牌费30元。同时,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及二三圈层区(市)县因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较晚,上牌时间将延长至7月31日,上牌费依然维持10元/车。
今天上午,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在一环路人民北路路口看到,九点至九点半期间,交警二分局民警共处罚电马儿无牌无证上路行驶10余起。
市民张先生表示,由于自己是外地人并不知道成都的电动自行车是需要上牌的,更不知道处罚会如此“逗硬”,“罚款也只有认了,下来尽快去分局把牌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