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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多个小区停车费翻倍涨 开发商:回本压力

2015-07-09 07:26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政/策/背/景

今年2月1日起,四川正式放开了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以及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放开后由小区业主确定收费标准。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可以参考政府指导价收费。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

地面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要涨价需征求业委会同意。但是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停车费由开发商自己决定。房管局或者物管管不到停车费。

近日,多位市民通过网络报料称,自家住宅小区停车费比今年2月1日前执行政府指导价时提高近2倍。记者走访发现,涨价现象在高新区、双流县等区县均有存在。对此,开发商一方的工作人员称,价位提高是因公司将部分贷款利息摊派到车位。昨日,成都商报客户端发起小区停车费调查,结果显示,全部参与市民期望停车费应在200元左右。

业主的无奈 “停车费都可贷款买车了”

“一个月600元,都可以贷款买一辆车了。”本报昨日的报道引发了不少网友的讨论,网友@我的鸭梨好大在网上如此表达无奈。

昨天,成都商报客户端发起小区停车费调查,多位市民积极参与。截至昨日下午4时,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近20名市民全部期望小区停车费在200元左右。但现实却是,在今年2月1日停车费放开后,部分小区近期已开始提价,有的甚至提价至600元左右。部分业主选择向物价等相关部门投诉。

家住新都区紫荆花语小区的邓先生称,执行市场价后,停车费从200元增加到500元左右,“物业说价格是开发商下发的,业主不能承受可以不租。”

开发商的账本:

如按照政府指导价 30年难回本

以往的车位租金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而《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明确规定车位租赁价格由市场来调节。据此,项目开发商成都双流富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缓解资金压力,对车位进行降价2万~3万进行处理,同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未出售车位租金。双流富豪实业负责人向先生对成都商报记者说,车位租赁价格是根据车位实际面积加上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来测算,调整后车位租金约为每月400—600元,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现在已经取消政府指导价,未出售的车位租赁定价权回归开发商。”向先生说,现在调高车位月租金是合法定价,一个标准地下车位的成本约为11.6万元,以往在每月200元的政府指导价下,开发商要承担年利率12%的资金利息及其他管理成本,核算下来开发商30年也收不回成本。

多部门回应

无权强制调控停车费市场价

省发改委相关处室负责人此前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放开后由小区业主确定收费标准,“他们可以根据各自小区的实际来确定停车收费标准。”

而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如何确定?上述负责人表示,可以参考政府指导价收费。

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又没有参考政府指导价收费,是否属于违规?对此问题,价格管理部门昨日对成都商报记者表示,参考政府指导价只是建议,价格管理部门并没有相应法律法规对涨价行为进行管理。

同样,昨日上午,记者从双流县物价局获悉,该局根据国家、省、市发改委的要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改委开放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双价发[2015]9号)。其中规定,从2015年2月1日起,双流县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全面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与停车场使用人合同约定并执行。该局相关负责人称,价格放开后,将依法严肃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此外,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物管只收物业服务费,“地面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要涨价需征求业委会同意。但是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停车费由开发商自己决定。房管局或者物管管不到停车费。”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春 韩利 实习记者 樊骥君 实习生 钟茜妮

原标题:开发商:回本压力 多部门:无权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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