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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供销社干部挪用3000万归亲属使用

2015-07-14 17:3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余辰璐   责任编辑: 马兰

中新网宜昌7月14日电 湖北宜昌市纪委监察局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上半年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并公布了5起典型案件。

2015年1至6月,宜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24件,结案335件,处分党员干部334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通过纪律审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67.12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初核、立案、结案、处分人数分别上升128.8%、120.5%、59.5%、46.5%。”宜昌市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黄传喜介绍,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纪委实施“两规”措施1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6人,12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当天会议还公布了5起典型案件,涉及受贿犯罪、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私设小金库送礼、违规“吃请”等方面。

韩必政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协党组成员、原副主席韩必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建设工程领域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多人巨额贿赂。鉴于韩必政已涉嫌严重受贿犯罪,2015年6月,宜昌市纪委监察局将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陈保和案。宜昌市供销社调研员陈保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提供担保,挪用3000万元资金归亲属使用,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审核上报“新网”工程项目,致使相关单位骗取国家专项资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鉴于陈保和已涉嫌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受贿犯罪,2015年6月,宜昌市纪委监察局将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乔长虎案。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乔长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在组织人事方面为家属谋取不正当利益;至2014年10月,仍在收受他人钱物,属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的典型代表。鉴于乔长虎已涉嫌受贿犯罪,2015年6月,宜昌市纪委监察局将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熊名礼违纪窝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合子坳村以该村路基整理工程项目名义向长阳县有关单位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资金10万元,私设小金库,并大肆向县、镇有关单位人员送礼,单笔价值从200元至2000元不等,共涉及9个单位32名干部,其中正副科级领导干部12人。熊名礼身为合子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应承担主要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黄良华等人违规“吃请”案。枝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黄良华,枝江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国强等人,2014年12月25日接受枝江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副局长李攀安排的宴请,到某单位食堂进餐,席间李国强言语不当,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5年6月9日,枝江市纪委给予黄良华、李攀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李国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标题:湖北宜昌通报5起典型案件:供销社干部挪用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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