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7月15日报道 7月3日12时38分,七分局接到群众匿名报警,籍田镇红绿灯处,一辆轻卡撞老人后逃逸,老人伤情很重。
接警后,当日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现场位于籍田镇东山大道六段成仁路公交站台对面,民警到达时,120急救车已将伤者运走,现场遗留一辆悬挂号牌“川Z68XXX”白色轻型普通货车牵引一辆二轮小型搅拌机,路边还有伤者的血迹,肇事者已经弃车逃逸。
民警立即对车辆驾驶进行搜查,结果一无所获。随后民警立即通过指挥中心核查车辆号牌,拟寻找车主,结果“川Z68XXX”系一辆白色奥拓微型轿车,同时民警又对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进行勘查,拟发现车辆来源,发现肇事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已被打磨,肉眼无法辨认。
民警立即在现场进行走访调查,结果没有人认识肇事者,也没有人知道车辆的来源。有群众提供此类车辆一般是农民在建造自住房时租用,在籍田、大林、三星、白沙以及仁寿视高一带都有,数量并不多。获悉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在现场周边进行走访,展开对车辆来源的查找,直至深夜,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这时从医院传来消息,伤者系84岁的老人,生命体征相当弱,病情危重。
7月4日凌晨,七分局事故大队立即成立“7.03”伤人逃逸案专案组。专案组根据目前搜集的信息,迅速确定侦破方向,以查车辆来源为突破口,调取事故路段监控,分析行驶路线。
7月5日,从医院传来消息,伤者病情加重,医生已宣布脑死亡,家属目前还没有放弃治疗。
7月6日,专案组确定扩大走访范围,10时许,民警在煎茶镇槐花村公交站处,向路边聚集的摩托车驾驶员了解情况,获得有类似车辆在槐花村一带的消息。10时10分许,民警在煎茶镇槐花村排查新修房屋的房主时,获得其建房时租用过这种类型的车辆,车主为贵州人,并提供了联系电话,估计他在籍田租房。
民警随即调取东山大道籍田段附件商家自用的监控,发现在事故发生当日12时25分许,在类似车辆通过。直至下午16时50分许,民警在籍田镇铧炉村六组走访,有群众告诉民警有一贵州人,在本村租住房屋,从事小型的农民房屋修造,有两台类似车辆,但这几天只看见一台。民警根据群众的指认,敲开出租屋的门,看见一青年男子。该男子看见民警,神色异常紧张。民警轻描淡写的问他是做什么的,发现该男子答非所问,并且为贵州口音。民警问他你们另外一台车呢,他告诉民警他不知道,一会儿说是在这儿耍的,一会儿又说老板不在。
至此,民警明显感觉到,案件的突破口已经找到。在得知屋内还有四个人后,民警立即将此情况通报专案组和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指令辖区的四大队和五大队立即派员支援,控制屋内所有人员,专案组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力争破案。
7月6日20时许,在辖区交警四大队、五大队和派出所民警协助下,在询问了出租屋内的所有人员后,终获肇事驾驶员即车主翟某某的准确信息和事故经过。事故发生时,涉案的悬挂 “川Z68XXX” 号牌白色轻型普通货车由车主翟某某驾驶搭乘二人,沿东山大道由大林往籍田方向行驶,至事故地点与路边的行人相撞,事故发生后翟某某弃车逃逸。与肇事车辆同行的还有一辆摩托车和一辆装载机。目前,摩托车和装载机驾驶员已如实向警方供诉事故经过、肇事车辆及肇事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肇事驾驶员翟某某已逃往外地躲藏。
在基本事实确定后,7月7日,专案组警官拨通了翟某某的电话对其进行规劝,希望他能够迷途知返,及时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翟某某表示他已经知道了警方掌握了事故事实,并且对事故事实供认不讳,确定他将于7月8日返回四川投案。
7月8日,翟某某到七分局事故预防处理大队投案自首。当日,翟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至此,“7.03”伤人逃逸案基本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