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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容留他人吸毒案开庭 称以后欲拍禁毒广告

2015-07-22 11:09   来源: 中国广播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央广网北京7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9点半,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青年演员张林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张林,艺名张博,2000年因在电视剧《重案六组》中出演刑警“黄涛”走红。张林因何走上吸毒路,缘何容留他人吸毒触犯刑律,庭审进展如何?

目前,独任审判员徐清岱正在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辩论。张林刚表示,对自己所犯罪行,没有辩解。他说,自己作为公众人物,没有对社会起到好的影响,为自己的错误坐牢是应该的,但坐牢不是最终目的,想以后能有机会以自己的经历拍一个禁毒的公益广告,警醒世人,同时使自己能回归正确的人生轨道。

上午9点半,身着黑色短袖T恤的张林被法警带上法庭,39岁的张林中专文化,2000年因在电视剧《重案六组》中出演刑警“黄涛”而被观众所熟悉。

公诉相关指控,张林于2010年至2015年1月间,在其租住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后现代城的房间内,分别多次容留王学兵、杨涛、赵捷吸食毒品。今年3月9日,民警将其抓获,并从其租住地现场起获可疑物品5种。经鉴定,这5种可疑物品为甲基苯丙胺(冰毒)9.33克,大麻1.13克,硝甲西泮1.06克。上述毒品均已收缴。

公诉机关认为,张林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表示,张林归案后,主动承认了其曾在家中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辩护人也提出了从轻辩护意见。

由于张林表示认罪,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今天在法庭上,张林在回答公诉人和法官讯问的时候交代,他2010年开始吸毒,主要是吸食冰毒,他和王学兵等三人是工作关系,也是朋友关系。曾经和王学兵一起在自己的住处吸食过三四次毒品,和杨涛、赵捷有过两三次。毒品来源有的是朋友送的,有的是王学兵他们带过来的,有些是他买的,说“大家都常来,有这种要求”。

公诉人出示的王学兵的证言显示,王学兵说自己第一次吸毒就是在张林家,是在2009年,而张林回忆是2010年,并且说他和王学兵接触有时候是谈工作,并不一定每次都吸毒。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证主要是在张林住处缴获的吸毒工具,包括锡纸、多种塑料瓶、玻璃瓶、壶、管等等。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张林是今年3月9日在自己的家中吸食毒品,被匿名举报的。归案后主动交代多次容留他人吸毒。3月11日,警方将涉毒的演员王学兵和某杂志美术总监侯某抓获。警方在抓捕时对王学兵进行了尿检,但是其毒品尿检结果呈阴性,也就是说王学兵近一周内未吸食毒品,王学兵随后被取保候审。但今天案件庭审过程中,王学兵的证言和张林的供述均表述,两人在2010年开始吸毒。

张林毕业于中国戏曲学院,影视演员、歌手,1996年,凭借单曲《我送你的花你能接受吗》荣获全国十年歌坛成就奖;同年参演首部电视剧《走进阳光》。2000年,张林因在电视剧《重案六组》中出演刑警“黄涛”走红,阳光、健康、机智、勇敢,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年轻刑警的形象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而现在,他站在被告席上,社会负面影响可想而知。去年广电总局下发了一份《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正式封杀“劣迹艺人”——凡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艺人,各大卫视不得邀请制作节目,“违法犯罪艺人”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及代言的广告都暂停播出。所以,张林参演的包括《重案六组》此后,其又陆续出演了电视剧《梨花泪》、《门第》、《失恋33天》、《无贼》、《急诊室故事》等多部电视剧,可能会受到很大影响。(记者孙莹)

原标题:张林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开庭 曾多次容留王学兵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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