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图片转自北京青年报)
新华网武汉7月22日电(记者梁建强)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日上午,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十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原局长王永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此前,这一案件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23日,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原标题:王永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