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郭某醉驾夜奔,酿事故致三人死亡仍酣睡车中。高要法院近日审理该案,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去年6月的一天,郭某开着自己的小轿车到与蛟塘镇毗邻的佛山市高明区新圩某酒楼,与朋友聚会吃饭。当晚10时许,酒席散去,被告人郭某与工友阿鹏同回高要蛟塘,由喝了酒的阿鹏驾驶郭某的小轿车回去,途中,阿鹏不胜酒力,就换由被告人郭某驾车,由高明区新圩镇往蛟塘云路村方向行驶,途经蛟塘镇良村某路段处时,郭某驾驶的小轿车追尾碰撞前方由被害人马某驾驶并搭载被害人郭某明、郭某源的某牌号二轮摩托车。该事故造成了被害人郭某明当场死亡,马某、郭某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郭某和工友阿鹏受伤以及车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郭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95.6mg/100ml。
高要法院审理认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支付了被害人家属部分赔偿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高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醉驾酿三死还车中酣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