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宜宾市屏山县龙华镇曾某兴等8名村民因猎杀国家保护的濒危动物黑熊(其中三人同时被控非法持有枪支)被提起公诉。
屏山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书指控称,2014年10月8日, 被告人曾某兴、刘某志、刘某贵、周某传、罗某良、曾某富、张某强获悉屏山县龙华镇唐家溪组一山坡上,一头黑熊被曾某兴安放的捕兽夹捕获,其他7名村民均赶往唐家溪参与捕杀黑熊。其中刘某贵、周某传携带各自持有的火药枪,刘某志携带借来的火药枪,前往黑熊被套住的岩坎下,刘某志和刘某贵各开一枪。开枪后,被告人将黑熊推到山下水潭中掩藏。据了解,黑熊被捕杀后,其熊胆及熊掌均被盗取且去向不明。
龙华镇派出所、森警大队龙华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距离龙华镇10公里外的碳石村,按照村民提供的信息对附近山林开始了拉网式搜寻。在警方强大的政策攻势下,涉案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昨日,当地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将择日宣判。
姚俊 杨小璐 黄子恒 成都商报记者 罗敏
原标题:宜宾市屏山县 村民猎杀黑熊被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