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7月30日报道 今日,市交管部门发布通告,8月1日,集中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牌证结束。从8月起,各区(市)县也将和中心城区一样,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2008年5月1日前核发的电动自行车牌证于2015年9月1日停止使用。此类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于2015年9月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车辆牌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验核对,进行车辆安全检验,换发牌证。经检验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和《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要求的,换发电动自行车牌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市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予换发牌证,车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