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针对媒体报道“长虹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学军举报长虹集团、长虹股份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权柄,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一事,8月5日晚间长虹股份再次发布公告进行说明并公布核查情况说明。
核查结论说明主要有两点:
1、项目系集体决策
公告称:经核查,在 H3 项目建设运营阶段,长虹集团协调解决 H3 项目贷款,为合肥鑫昊提供委托贷款和贷款担保等事项经过了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
在整合收购阶段,长虹集团独立实施了对合肥鑫昊的分阶段整合,经过了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公司集体决策。
2、项目效益需实施结束后评估
公告称:由于等离子行业发生了重大变化,合肥鑫昊进行了战略调整及产业转型,鉴于目前长虹集团对合肥鑫昊投资项目正在实施中,其经济效益需待项目实施结束后方可进行最终评估。
上述两点的澄清之外,长虹股份指出,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与合肥鑫昊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公司表示,赵勇现任长虹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赵勇先生在正常履职状态中。(四川日报记者 董世梅)
原标题:长虹回应举报:合肥鑫昊项目系集体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