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针对8月初发生的“台湾导游称康师傅使用馊水油”事件,康师傅方面表示,已经向上海警方提交证据进行刑事报案,而且已经锁定视频微博首发者,并向上海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康师傅控股新闻发言人李宜霖之前所说,“视频的真实性本身就存在疑问,没有任何旅行社、旅行团的标志,但短短两天就有几百万的传播效果”。李宜霖表示,微信传播渠道难以调查,但是公司发现,这条视频在微博首发是由认证信息为上海欧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的“柯笑阳”发布。康师傅方面因此提起民事诉讼,向首发者索赔150万元。
面对《天下公司》的采访,康师傅方面今天发来了文字回复,表示:康师傅所有的产品原料都有合格证明和相关的资质认证。这个事件涉及网络谣言的传播,严重影响并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影响社会稳定与企业正常经营。关于事件的进展,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具体细节不便透露太多,后续如果有新的进展将及时告知。
事件最终结果如何,跟视频内容本身到底是不是谣言,密切相关。我们先回顾一下,当时视频中台湾女导游号召大陆游客抵制康师傅的说法。
视屏:现在在台湾,你会发现在各个便利店或小店,你是找不到康师傅的任何产品。全台湾因为这件(馊水油)事件,非常生气。所以全台湾的市民正在团结地进行“灭顶行动”,就是消灭顶新集团的意思。康师傅在大陆使用的馊水油数量是台湾的56倍。这个新闻大陆有报道吗?没有,但台湾知道。我个人会继续支持这一行动,直到顶新完全退出台湾。但是顶新现在的态度就是随便啊,大陆14亿人我怕你呢,大陆谁不吃我的方便面?谁不喝我的矿泉水?谁不喝我的饮料?他根本不会在乎台湾的市场。所以我每一个团队我都会在我的车上说,不要再支持康师傅的任何企业。
导游提到,台湾民众在展开“灭顶行动”,这里的“顶”就是康师傅的母公司顶新集团。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律师认为,如果被证明确实是谣言,确实涉及到多个责任方。
包华:首发者肯定要承担初始的责任,他的责任肯定会比转发者大。第二个是发布平台,当发布平台接收到权利人的主张,并没有能及时杜绝信息的转发或者继续把这个信息刊登在这个平台上。这个平台也需要承担责任。按照《青年责任法》来讲,转发者也需要承担责任,虽然不如首发者的责任大。但是你经过转发的话,这个行为也是侵权的,因为转发是在一个公开的场所,讲一个自己不能确认真实性或者对于民事权力员有负面评价的事情进行转发。
不过,蹊跷的是,被康师傅认为是首发者的微博用户“柯笑阳”则表示:网上那么多视频,转发的人也很多,为什么单单找我?我发微博是我的权利,又没附带攻击的话。他们说我是微博首发,但我就是在微信看到了转发出来而已,没有恶意,也没有编造、夸大的情节,没有@任何名人,没有大肆宣传。目前,柯笑阳的微博上已经删除了这则视频。
大家应该还记得,早在去年9月份,就爆发了台湾地沟油事件,并持续发酵,顶新旗下味全,还有旺旺、统一超商、全家、味王等多家台湾企业都卷入其中。10月份,顶新集团被指出售“黑心油”,一时舆论哗然,很多和顶新有关的食品都被下架。当时,面对顶新集团在大陆出售产品也涉及黑心油的质疑,顶新集团曾声明,绝无涉及。
这次台湾导游号召大陆游客抵制康师傅的事件发生后,康师傅已经分别在8月3日和8月7日发出了声明,强调:康师傅所使用的动植物油脂全部在国内采购,都由中粮粮油、益海嘉里、双汇等国内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提供,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没有进口过动物油脂。同时,康师傅也在官网上贴出了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认证和检测报告等。
据统计,从8月3号起的短短几天内,康师傅股价由每股14.92港元高点迅速下跌,市值损失超过30亿港元。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律师分析,走到起诉这一步,康师傅的主要目的应该也不是150万的经济赔偿,而是希望改善由此引发的公众对品牌的负面评价。
包华:康师傅这次的诉讼,我并不认为康师傅把重点放在这150万的赔偿,更多的是通过司法谈判的渠道,解决公众的对于他的一个负面评价。要大家关注这件事情,但最终是否能取到这么高额的赔偿,本身来说不是一个确定的事。如果康师傅无法去取证,由于这个事情给自己造成直接或者间接地的损失,这150万可能很难拿到。
原标题:康师傅起诉馊水油视频首发者 索赔1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