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内江8月27日讯 一名拖拉机司机在车厢门没有关牢的情况下行车,结果尾部车门挡板展开打倒路边行人,致其不治身亡。日前,隆昌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良文(化名)犯交通肇事罪,向隆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依法审查查明的情况,3月14日上午10时10分许,被告人李良文驾驶川10-027XX号拖拉机,从泸州市泸县开往隆昌县李市镇,当车行驶至李市镇一卫生站外时,拖拉机尾部车门挡板忽然展开,打倒路边行人郑某某,造成郑某某受伤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害人郑某某系因交通事故致特重型颅脑损伤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李良文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李良文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了被害人家属人民币20余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
公诉机关进一步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良文驾驶机动车在车厢尾部车门没有关牢时行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之规定,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案件正按司法程序办理中。(卿树良 曾加宏 记者 龙艳)
原标题:开拖拉机行车途中挡板“打”死路人 司机被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