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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留学人员来蓉创业 最高100万元支持

2015-08-28 07:11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日前,成都市政府同意了市发改委等10部门《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包含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挖掘人才资源3部分共28项具体内容,每一项内容都列明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完成。

方案中“干货”多多,比如对符合条件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50万元贷款利息补助;支持在蓉高校教师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等。

科技型小微企业

每年最高可获50万贷款利息补助

方案提出,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银行、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用于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的,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的50%,给予每年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贷款利息补助;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的50%,给予每年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担保费补助。

引进高层次人才

顶尖团队可获500万资助

小微企业创办人或引进的人才,其研发水平或核心产品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标准,经综合评审并入选“成都人才计划”长期、海外短期、青年、顶尖团队项目的,可分别获得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0万元的资金资助。

天使引导资金

最高按30%比例参股

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方案明确要最大限度地开发金融产品。发挥“统贷统还”平台功能。支持市级平台公司和区(市)县设立“统贷统还”平台,引导低成本资金投向小微企业。

方案还提出要扩大财政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引导创新创业载体共建天使投资基金,为孵化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服务。天使引导资金最高按30%比例参股,4年内退出,转让价格为原始投资额。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支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试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经原单位同意,离岗创业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同时鼓励在蓉高校在校学生到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实践的业绩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对符合条件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在提供创新驱动支撑方面,方案指出,在“科创通”成都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将中小型科学仪器加入共享平台,使各机构拥有的科学仪器参与共享、惠及小微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券”计划,对小微企业、创业团队购买检验检测、研究开发、知识产权、科技咨询、咨询设计、法律及财务等中介服务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高校院所人才创办小微企业 符合条件给予经费资助

鼓励高校院所人才创办小微企业。方案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小微企业。对于符合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等条件者,一次性给予立项对象20万元经费资助。

支持在蓉高校教师(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经所在单位同意,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对我市与在蓉高校及小微企业联合培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硕(博)士给予50%学费资助。成都商报记者 李秀明

原标题:海外留学人员来蓉创业 最高1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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