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市级主流新闻媒体集中报道了6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这是今年4月《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出台后,该市首次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专门通报,形成强大震慑。
近两年来,成都市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深入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坚持动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一案双查”,追究责任不留空白
去年以来,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先后有3名班子成员和部分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民警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成都市纪委启动“一案双查”,对该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荆象银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情况开展调查。经查,荆象银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疏于教育监督管理,而且其自身也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成都市纪委给予荆象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免去其领导职务。“一案双查”在该市渐成常态。
今年4月,成都市纪委派驻市建委纪检组对市建委直属的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部分人员收受“红包”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彭天明等5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对收受“红包”问题不管不问的质量监督站党总支书记、站长刘晓森和安全监督站党总支书记、站长卫维以及其他班子成员等8人实施责任追究,给予他们党纪政纪处分。
“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也是督促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撒手锏’。”成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邓修明说,“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决倒查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动真碰硬,敢于“亮剑”
“责任追究要体现出应有的力度和权威,敢于动真碰硬,决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都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景民介绍,“我市始终坚持‘两个必须’,对应追究的,必须坚决追究;对未追究到位的,必须追究到位。”
成都市紧紧围绕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调查追责对象是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安排、是否对党员干部强化日常教育监督、是否尽力加强廉洁从政风险防控以及纪委是否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等。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根据情节,该严肃处理的就严肃处理,该给处分的就给处分,该组织处理的就组织处理,坚决克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问题,纠正“法不责众”、失之宽软的问题,有责必追,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领导干部主动履责、尽心尽责。同时,该市将责任追究向企事业单位延伸。此外,该市对监督责任追究从严从实。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共问责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95件。
严格督查,层层传导压力
“同一个单位,去年以来接连发生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你们为什么不追责?对应该追究责任的,如果再不追究,我们市纪委就要追究你们县委和县纪委的责任。”8月下旬,成都市纪委成立督查组,分赴县(市、区)督查督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现场检查案件台账,分析研判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督促追责到位。
新津县邓双镇、普兴镇多人因贪腐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新津县应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而未追究;温江区对和盛镇党委书记、镇长以及区水务局局长,蒲江县对县农林局局长、西来镇领导班子,彭州市对三界镇领导班子等责任追究不到位……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查阅资料、分析交流案情、审核研判案件等方式,从13个县(市、区)查处的案件中筛查出应追未追、追究不到位的问题线索33个,督促整改问题62个。
“各地在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中存在应追未追、追责不到位、追究监督责任不严、概念混淆等问题。有的重视不够,责任追究不主动,有的抱着不得罪人的心态对应该追责的没有追责。有的地方责任追究处理偏宽偏软,该给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只是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率队进行督查的成都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刘耘芸介绍,通过督查,督促县(市、区)梳理排查出应追究而未追究的案件22件,追究不到位的11件,已办结责任追究案件37件,其中批评教育、组织处理10人,党纪政纪处分27人。
通过督查督办,责任追究压力层层传导。各县(市、区)认真对待督查组指出的问题,立说立行,坚决整改,推动责任追究落实。对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案件,重新立案调查;对应追未追的,立即启动问责程序;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党员干部大会、转发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等方式,传达学习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的责任意识。
针对调研督导发现的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该市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横向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会商机制,加强与组织、财政、审计、公安、检察、法院等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情况互通;同时,坚持上下联动,通过层层督促检查,调阅案件资料,建立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台账,把责任追究的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此外,该市还建立责任追究数据月报制度,每个月收集数据和典型案件,准确区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强化通报曝光,定期通报查处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原载《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9月21日第03版,有删节)
原标题:成都责任追究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