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一个在地图上并不显眼的县城——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掀起了一场“史无前例”的肃官风暴。
7月30日,阳新县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会议伊始,一份来自县纪委的通报令参会的700多名当地干部深感震惊。这份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通报中,有47名当地官员被问责,其中有3名局长被免职、行政撤职。阳新县纪委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4人,这样的问责力度、广度在阳新尚属首次,也是阳新县严抓主体责任落实的现实写照。
事情还没有结束,上个月,阳新县委书记童金波,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付玉书还对分管范围内出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4名副县长,进行了逐一约谈,要求分管领导要带头认真反思和作出整改,对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敢担当敢问责,以体现“主体责任倒查问责上追两级”。
一条举报线索牵出整套领导班子违纪
今年4月8日,湖北省委第十巡视组进驻阳新县,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视工作。期间,巡视组收到了关于阳新县粮食局有领导干部带头公款旅游的举报线索,并按规定向阳新县纪委移交。阳新县纪检监察部门着手调查后,发现被举报对象的违纪问题并不简单。
“举报人自己都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效果。”阳新县纪委一位干部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开始举报的只是县粮食局下属单位个别领导干部带头公款旅游的违纪行为,但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了更多的违纪问题线索。
阳新县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后发现,在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期间,县粮食局下属粮食储备库分两次以陈粮抵新粮的方式,虚假轮换县级储备粮2000万斤,套取县财政轮换补贴133万元,这笔钱主要被用来当作单位的“小金库”使用。
其中,在2013年3月,粮食储备库组织24名职工前往北京旅游,每人花费约2000元,共耗资4.8689万元。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期间,阳新县粮食局及其下属单位还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8.067万元。
最终,这起阳新县粮食局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问责的干部数量高达17人,粮食局领导班子无一幸免。
其中,作为“一把手”的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樊启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调离岗位。阳新县粮食局副局长王谨、县粮食储备库主任陈绪治、副主任姜少敏被党内严重警告,县粮食局副局长石教斌、柯金宝等12人被党内警告,副局长李红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县粮食储备库原主任毕延斌被留党察看1年。
“有人觉得这样的处分太重。”上述阳新县纪委干部说,在一个县城里,一名本土干部晋升的“天花板”一般就是科级的局长,而这种主要违纪行为出现在下级单位,上级部门的“一把手”被免职的情况以前极为少见。
“县委常委会研究认为,这样的处理算是‘轻的’。”这名阳新县纪委干部说,出现这样的状况,就是要破除基层干部“法不责众”的旧观念,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逐级倒查追责,在这起典型案例中,县粮食局受处分的领导班子成员有部分是参与违纪,有些人则是默许违纪行为,因此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决定对他们严肃追责。
领导纵容违纪行为从严受处
就在当地干部群众还在“消化”县粮食局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带来的震撼时,一份通报再次震惊了他们。
7月30日,阳新县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让参会者始料不及的是,会议的第一个议题就是案件通报。
除了县粮食局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外,这份阳新县纪委的2015年第7期通报还包含了另外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一共5起典型案件,47名干部被问责,有3名“一把手”丢官。
其中,县文体局党委书记、局长洪登亮,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樊启强被免职;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邢宏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费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程正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阳新县纪委工作人员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受处分的5名“一把手”中,处理较轻的主要是“失察”,对于下属单位或个人的违纪行为没有发现,而受处分较重的则或多或少参与了违纪行为。
2014年10月和2015年4月工作日期间,阳新县文体局党委委员兼文联主席易鹏,党委委员、副局长从斌、张百伦、杨帆,党委委员王有法、人事监察科科长朱春霞、文物局局长柯忠、工作人员石刚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在工作日中餐饮酒、带彩娱乐、接受服务对象和公款吃请。
这些行为招致的后果是,张百伦、从斌、易鹏、杨帆、王有法、柯忠均被免去党内及行政职务,石刚受到记过处分。朱春霞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被免去行政职务。
同时,阳新县龙港文化站职工骆文锋,违规外出务工,并领取工资,站长陈迪河不认真履职,超越权限批准骆文锋外出务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文体局下属违纪问题多、违纪人数多,在追责时要怎么处理局“一把手”洪登亮?阳新县纪委、监察局作出的决定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免去党内及行政职务。
“开始许多人不理解,也有求情的。”上述阳新县纪委工作人员说,洪登亮的资历比较深,在阳新县文体局局长的任上干了不止一届,其能力和威望得到不少人认可,因为这样的原因就丢了官,许多人为他感到不值。
“作出这样的处理决定肯定是有依据的。”这名纪委工作人员表示,经过调查,发现洪登亮不仅是对下属的违纪行为“失察”,其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指使该局原办公室主任冷茵弄虚作假,为其亲属谋取利益,以及违反廉洁自律、工作失职等违纪违规行为。
“这些问题用过去的观点看是‘小毛病’,但现在肯定会受到更为严格的处理。”这位纪委工作人员说,在查处的案件中,凡是对违纪行为纵容、默许的领导都受到了更为严厉的处分。
追责不放过“前任”
在阳新县集中通报的这一批典型案例中,就连“前任”的主体责任也没有被放过,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也因自己的失察而受到处分。
2005年至2015年,邢宏喜、邢宏平在担任阳新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该局均出现以套取科技专项资金、隐瞒单位收入和骗取财政拨款等方式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邢宏喜是邢宏平的“前任”,而在邢宏平担任阳新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更是与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绪松、王定松开会决定,以套取资金给班子成员解决费用的名义贪污公款。同时,阳新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郭建新,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邢立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领取福利。
在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中,陈绪松被开除党籍、免去行政职务,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王定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邢立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邢宏平由于未落实主体责任,且自己带头违纪,受到了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邢宏喜虽然早已不再担任阳新县科技局局长一职,但由于其在任时,下属存在违纪行为,也受到了诫勉谈话处理。
而阳新县财政局科长何秀炎在2009年至2015年任职期间,私设“小金库”,其本人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从企业无偿借款用于放贷获利,并涉嫌贪污。阳新县财政局国际金融科科长石涵波在2009年3月至2014年4月任职期间,私设“小金库”,其本人从中领取福利。
阳新县财政局分管上述两个科室的副局长程时汉对分管领域的违纪行为不仅没有制止,反而参与其中。最终,何秀炎被开除党籍、免去行政职务,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程时汉、石涵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人均被免去党内及行政职务。阳新县纪委原派驻县财政局纪委书记杨前波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该局多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阳新县人民医院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该院党总支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向东,也因未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湖北阳新肃官风暴:一次性免3名局长 问责47名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