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南昌有一对“兄弟”,平日里关系不错,是很好的朋友。然而,一次聚餐时,这哥俩儿酒后口角了几句,之后2人又持菜刀互砍,导致2人均被“砍爆头”。
9月28日,记者从南昌东湖法院获悉,男子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廖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原来,去年11月22日,廖某邀请“好兄弟”赵某到家中用餐,在饮酒过程中2人发生言语冲突及肢体冲突。之后,赵某离开。
当晚20时许,廖某来到赵某住处单元楼门口,持菜刀将赵某砍伤。赵某被砍,岂能善罢甘休!他将菜刀抢下,持该刀将廖某砍伤。
经鉴定,赵某头面部瘢痕累计长21.2CM,左眉弓区创累及左眼上睑致视力下降(右眼视力1.0,左眼视力0.1,不能矫正),损伤符合锐器砍击时形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廖某右颞区、右颧部软组织创,创口累计长9.4CM,损伤符合锐物作用所致,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事发后,去年12月15日,赵某、廖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同年12月16日,廖某与赵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廖某赔偿赵某人民币伍万元整,双方表示互相谅解,互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原标题:朋友聚餐把酒喝 喝完酒起冲突操起菜刀互砍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