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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药监局:景区餐馆不达标要被责令退出

2015-09-30 13:00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添加剂是否按标使用?餐饮企业是否按新《食品安全法》要求严把“进口关”?9月29日下午,位于资阳市建设北路的多家餐馆迎来一批挑剔“客人”——由四川省食药监局稽查总队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节日食品安全督查组,在餐馆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检查组仔细检查食品安全公示信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餐厨废弃油脂处理、餐具洗涤消毒等情况。经过近半小时的逐一检查核对,并对餐馆食品安全提出了整改意见。

为加强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平安幸福祥和的节日,省食药监局自9月27日起,由局领导带队,分6个督查组深入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商超流通单位、餐饮酒楼等地突查食品安全,突出对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

省食药监局稽查总队监管人员表示,此次督查的重点是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实地查看与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主要针对国庆期间节令性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存在问题加强督查检查,突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农家乐和农贸市场等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限期整改落实,坚决遏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同时,督查节日期间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值班和新《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

督查组要求,国庆节是食品消费高峰时段,有大量游客来到四川旅游消费,全省各地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节日期间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最严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食品安全“零事故”。

延伸阅读

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是第一责任人

据了解,今年国庆是《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的首个国庆“黄金周”,各地对该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也是督查组检查的内容之一。该办法规定,

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不得加工制作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当留样;单日单团单次接待旅游团体用餐超过100人的,应当在接餐前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及食药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用餐时应当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同时,该办法还要求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者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景区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馆设立退出机制、予以清除景区。(四川日报记者 周伟)

原标题:四川省食药监局明察暗访节日食品安全 景区餐馆不达标要被责令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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