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0日讯 今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2015年四川工伤保险调待已完成,并于今年9月底前将资金发放到位。据悉,共有超过5万人符合此次调整范围,调整后月人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2211.12元,比以前提高了227.75元。
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2015年四川省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相要求,省社保局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待遇调整兑现工作,要求各市州克服调待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宽,情况复杂等困难,以更加优质的服务,及时、准确、全面地落实好工伤职工最关心、最盼望的切身利益,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截止今年9月底,所有待遇均足额发放到位。
据悉,符合本次调整待遇对象52967人(含供养亲属),月人均增加工伤保险定期待遇227.75元,增长11.48%,调整后月人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2211.12元。其中:1-4级伤残人员(含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人员,下同)28360人调整伤残津贴(或养老金),月人均增加伤残津贴(或养老金)300.94元,增长11.8%,调整后月人均伤残津贴(或养老金)2850.51元。 5-6级伤残人员3729人调整伤残津贴(或养老金),月人均增加伤残津贴(或养老金)237.83元,增长12.26%,调整后月人均伤残津贴(或养老金)2177.36元。伤残人员4573人调整生活护理费,月人均增加生活护理费114.19元,增长6.11%,调整后月人均生活护理费1983.53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配偶)9213人调整抚恤金,月人均增加抚恤金130元,增长12.23%,调整后供养亲属(配偶)月人均抚恤金1192.55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其他)7092人调整抚恤金,月人均增加抚恤金130元,增长12.85%,调整后供养亲属(其他)人月均抚恤金1142.01元。
该负责人介绍,自2004年起四川省已连续十二年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为1-4级和5-6级工伤人员分别提高伤残津贴2150元、1665元;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提高抚恤金940元。其中:“十二五”期间,为1-4级和5-6级工伤人员分别提高伤残津贴1320元、1045元,较2010年增长1.97倍、1.94倍;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提高抚恤金565元,较2010年增长1.86倍。
原标题:四川2015工伤保险调待完成 调整后月人均22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