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巴中10月11日讯 在ATM自动取款机处取款时发现别人忘记拔掉的银行卡,面对唾手可得的意外之财,你是占为己有还是悉数上交?南江县一女子刘某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贪欲战胜理智,趁机取现别人卡中5000元,孰不知自己已触犯了法律。
忘拔银行卡一分钟内损失5000元,警察来帮忙
2015年8月27日,南江镇居民张某华于当日上午9时9分在南江县工商银行南江镇大堂坝营业厅ATM机上办理完存钱业务后转身便走,将自己的银行卡留在了柜员机里,一分钟后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发现卡上被人取走现金5000元,张某华当即返回取款处却未找到自己的银行卡,于是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
南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后,通过调取银行视频监控,多方调查取证,成功排查出当时在张某华身后排队的一名中年妇女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进一步侦查,成功摸排出该女子的身份信息,因该女子不在南江县城居住,当天在取款后已离开县城。侦查人员通过多次与其联系,对其进行法律政策宣传,让她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通过工作,国庆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回到南江后,主动到刑侦大队退还了被取走的5000元现金及银行卡,并如实供述了案情。
贪图“意外之财”,取现他人遗失行用卡获刑罚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8月27日上午9时9分,她在南江镇大堂坝营业厅ATM机将自己的银行卡插进取款机时准备操作时,发现机内还留有一张银行卡,原来是上一位取款人离开时忘记取卡。面对这么大的一笔“意外之财”,贪欲涌上心头,随后她从卡内取出5000元现金并离开。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刘某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继续办理中。警方提示,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去贪图别人的东西,小心拾来不是财富,而是牢狱之灾。
(杨梅 巴中新闻网记者 余开洋 王鹏)
原标题:别人忘拔银行卡 巴中女子趁机取5000元数日后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