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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2015-10-12 07:15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马兰

华西都市报讯 10月11日,成都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大邑县文体广新局文化馆馆长李顺兴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大邑县文体广新局文化馆馆长李顺兴授意报账员采取虚增演员名单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给工作人员发放补贴。李顺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名工作人员违规领取的补贴已全部上交。

2、成都天府新区大林街道五台村支部书记万荣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7月1日,成都天府新区大林街道五台村支部书记万荣给父亲办丧宴,违规收受村组干部和服务对象礼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万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邛崃市牟礼镇赵塔村支部书记孙北彬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6月,邛崃市牟礼镇赵塔村支部书记孙北彬组织村两委干部以考察新村建设名义,到青城山景区旅游;2014年10月,组织村两委干部及村招聘人员以考察农家乐发展名义到邛崃竹溪湖、雅安碧峰峡、蒲江石象湖等景区旅游。孙北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新都区新繁镇和平村委会主任李波违规修建村办公楼问题。2014年9月底,新都区新繁镇和平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该村集体土地修建村办公楼。李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曹笑雷倢)

原标题:成都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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