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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迷魂香皂迷晕人盗窃 南充顺庆警方:谣言

2015-10-15 14:55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物业通知

四川新闻网南充10月15日讯  近日,一则关于买了香皂,家里的值钱东西就会被别人拿走的通知在南充各大论坛、QQ群、微信朋友圈疯传,通知里该列举了家住南门李春燕早上买香皂,几分钟内全部财产被拿走的事例。

对此,南充“顺庆公安”官方微博辟谣,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

网络疯传

“迷魂皂”迷倒户主拿东西

10月11日上午11时,家住嘉陵区都尉路的易女士在自己QQ空间里贴上一张图片。这是一张物业通知,内容是“紧急通知,有几个人拿着香皂,到处推销,到人家里去推销,说你闻这香皂,等你一闻,一两分钟后就晕过去了,他就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南门早上李春燕女士家全部财产就几分钟的时间拿走,千真万确!”

“这是我在成都某同学的微信朋友圈看到的!”易女士称,12日上午,她看到这则通知后惊诧不已,赶紧在自己的QQ空间、微信朋友圈转发,提醒好友注意提防。

就在易女士发布这张图片的同时,南充各大论坛也有网友转发这张图片。不少网友信以为真,纷纷跟贴留言:“太可怕了!”“一定要小心提防。”“转发出去,不要让其他人上当……”当天,在易女士的微信朋友圈、多个QQ群里都出现了这张图片。

民警调查

这是一则漏洞百出的假消息

真的有人利用迷魂香皂实施盗窃吗?这则物业通知到底是真是假?

10月15日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通过南充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证实,南充尚未接到因推销香皂迷晕户主而发生失窃的报警。而南门坝所在的东南派出所也经过反复核实,证实未受理过类似案件。

“这则通知存在多处问题,细心一看便会发现是则假消息。”顺庆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称,这则通知内容非常口语化,有严重的语病。特别是“这个一定要转”这句话,明显是直接从朋友圈QQ群复制下来的。

其次,通知上涉及到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时,写的非常模糊,没有点名到底是南门哪个小区以及准确的发案时间等。最后,小区物业通知落款时,一般不会只落“物业”二字,而应当是物业公司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相关链接

全国多地曾有“香皂迷药”说法 均遭警方否认

对于香皂迷晕人盗窃的说法,10月15日中午,记者搜索发现,早在2013年就在南京出现过,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官方微博“江宁公安在线”就曾经用长微博出面辟谣。

时隔两年之后的2015年10月,在海南省海口市、黑龙江的肇源县、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市、新疆等地再次出现此传言。而这些被传播很广的所谓通知,均被当地警方否认。

顺庆警方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对上门推销的人员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小便宜,与其过多纠缠,更不要轻易开门让其进屋。对于购买的上门推销的商品,要多留个心眼,仔细检查推销人员的销售资格证明,如:是否具备营业执照、销售产品的检验报告、食品卫生质量鉴定书、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身份证等基本证照。

 

原标题:网传迷魂香皂迷晕人盗窃 南充顺庆警方: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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