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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作参考 少年被附条件不起诉

2015-10-19 18:26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9日讯 近日,金牛区检察院使用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系统,对一名沾染毒品的17岁少年进行心理测评,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办案检察官介绍,案件中的少年小鹏(17岁)因父母离异、家境困难,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此后结交了一群不良伙伴而不慎沾上毒品,并采取“零包贩毒”的方式筹集毒资。“在讯问过程中,我们发现小鹏不断流露出悔恨和惭愧之情。”办案检察官表示:“小鹏既痛恨自己的犯罪行为,又为自己不能为家庭分忧而感到羞愧。”为进一步了解小鹏内心真实想法,并为下一步针对性帮教提供参考,该院未检干警决定对其进行心理测评。“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风险控制系统”现场出具了《<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试及风险评估问卷>测试结果》,测评结果为检察机关对小鹏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据悉,“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风险控制系统”系上海市检察机关专门针对我国未成年人实际情况和少年司法需要而自主研发,今年5月投入使用。通过多方努力,金牛区检察院获得了该软件的使用权。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2013年起金牛区检察院便注重关注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情况,并通过采取与专业心理机构合作的方式已对10余人开展30余次进行心理测评。不过,与新系统不一样的是,此前的测评存在题量大、耗时长、内容针对性不强,且须依赖专业机构出具测评报告、结论较为单一等缺点。

“需要走进涉罪未成年人的内心去探求其犯罪的根源,才能有针对性、有效的教育、感化和挽救,”金牛区检察院未检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具体情况推广适用。”(金牛检宣 记者 彭亮)

原标题: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作参考 少年被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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