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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32项证明取消 部分证明材料仍将保留

2015-10-20 09:56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近日,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各部门梳理核对的基础上,结合简政放权工件的相关要求,对照相关政策法规依据,对全区各部门涉及的民生领域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核。目前,清理结果证明材料全区拟保留97项,简化和取消32项。

“全区简化和取消的证明材料32项,共涉及8部门。”据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取消的证明材料中,区民宗局取消证明材料1项;区公安分局简化和取消证明材料14项;区人社局取消证明材料5项;区房管局证明材料2项;区交通市政局证明材料4项;区统筹局证明材料2项、区国土分局证明材料1项;区卫计局证明材料3项。

记者了解到,此次成华区拟保留的证明材料97项,共涉及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房管局等14个部门。其中,亲属关系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资金信用证明、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死亡证明、未参保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在内的涉及多个部门的证明材料,将继续保留。

同时,对清理保留的证明材料,按照清理有关工作要求,会同区法制办组织部门逐一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并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加强结果运用,将清理审核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开办理。(记者 郭庆)

原标题:32项证明取消部分证明材料仍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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