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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印假钞面临刑罚 辩称要清明节烧给爸爸

2015-10-22 09:56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小陈20岁,浙江临海人,是杭州下沙一所财经院校的大三学生。前天下午2点半,他因涉嫌伪造货币罪,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出庭受审。罪名一旦成立,他可能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在家用打印机印假钞

小陈个头不高、皮肤白净,戴一副黑框眼镜,旁听席上坐着不少亲友,几个中年妇女眼睛红红的。

起诉书指控,今年1月,小陈在网上购买了打印机、连续供墨系统、带银线的A4纸,又下载了一套人民币模板,在自己家打印、伪造20元的人民币(见图)。之后,他曾试图用其中一张面值20元的假币支付快递费,但被快递员当场识破。

到了3月,小陈开学返校,把打印机和200多张已打印的假币也一起带了过去,还把这些东西藏在学校图书馆的外文阅览室里。保安巡查时偶然发现,报了警。

经警方查证,小陈共伪造面值20元的假币262张,总面额5240元。他的U盘里还存有面值1元、5元、10元、50元和100元的人民币模板。

网购带银线的打印纸

庭上,小陈表示认罪,但他说,自己这样做,纯粹是出于好奇和好玩心理,没有想到要借这种方式牟利。

“其实我干的事就是普通的打印,跟印照片一样,只不过凑巧打印了人民币图案而已。”检察官问起伪造假币的缘由和经过,小陈一连用了好几个“凑巧”来回答。

他说,自己买打印机本来是想打印照片的,但在浏览网站时凑巧看到有人民币的模板图片,就顺便保存了下来;后来网购打印纸,搜索时又凑巧有个弹窗跳出来,推销带银线的A4纸,自己也没细看,顺手下了单。

“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不是故意的。”小陈说。

将假币藏学校图书馆

既然明知假币不能用,为什么打印出来后不及时销毁?

小陈沉默片刻,摘下眼镜,抬手抹了把脸,“我13岁的时候,爸爸就去世了,我和妈妈每年都去看他。我本来想,这些钱放到清明,正好可以烧给他……”

小陈还说,自己家条件算不上太好,但也还行,自己的生活费“绝对够用”,并不差钱。

开学后,他打包行李返校,“不小心”把已打印的假币和打印机收在一起,带到了寝室。后来,他觉得寝室太挤,又“看中”了学校图书馆的外文阅览室,不仅把东西搬进去藏起来,还私自换掉了阅览室的门锁。

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小陈对打印假币意图使用的事实供认不讳,还说这些钱“能用就用,不能用就放着自己看看”。但接下来几次讯问,他忽然改变态度,每次都会找出一些新理由,打印假币也从“有意”变成了“无心”。

检察官认为,综合各项证据,可以证明小陈确实存在伪造货币的意图。罪名一旦成立,他可能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小陈的辩护律师主张量刑在3年以下,并适用缓刑。他说,小陈如果真的想牟利,完全可以伪造面值更大的假币,他所打印的假币面值均为20元,可见选择上是比较随意的。况且这种假币做工简单、粗糙,流通进入市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也属犯罪情节较轻。

此案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大三学生打印假钞面临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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