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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女子与“港商”网恋一年 被骗近19万

2015-10-23 20:22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在线消息 网聊寻到港商“白马王子”,攀枝花女子刘菁(化名)深陷“情感陷阱”,从认识到相见一年多时间中,多次给对方汇款近19万元,并期待着两人早日成婚。让人震惊的是,直到10月21日法院开庭审理,付出感情、钱财的刘菁才第一次与对方见面,场景不是浪漫的咖啡厅,而是庭审法庭。

10月23日,记者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获悉,10月21日上午,该院法庭上,当审判员宣布带被告入庭时,旁听席上的刘菁不禁一颤:“他说他是港商,要与我结婚,我们相恋一年多,没想到第一次见面竟是在法庭上,还骗了我将近19万元!”

 离异女子网上遇“真爱”

记者获悉,40多岁的姚某是广东省珠海市人,初中毕业的他没有固定工作,经常泡在网络上聊天。

2012年12月,姚某在深圳通过QQ聊天认识了攀枝花40多岁离异女子刘菁。经过几次网络聊天后,姚某见刘菁思想单纯,防备心理较差,便谎称自己叫“唐某某”,是香港商人,自己非常喜欢她,打算和她结婚。

在港商“唐总”的花言巧语下,刘菁迷失了自己,在网络上与“唐总”建立了恋爱关系,两人经常在网络上互诉衷肠。

 “真爱”屡屡借钱 连100元都借

骗取刘菁信任后,“唐总”便露出了真面目:从2013年2月至2014年11月,先后多次骗取刘菁现金近19万元,理由也是五花八门:钱包掉了、朋友出车祸了、生意需要现金周转……且每次“唐总”要的钱都不多,最多一次也就八千元,最少一次仅一百元。

沉浸在“甜蜜爱情”中的刘菁也丧失了最基本的判断:一个港商怎么会急需一百元?一年多过去了,刘菁通过转账的方式先后给“唐总”转去了近19万元,但两人结婚的事情完全没影,意识到不妙的刘菁思考再三后选择了报警。没多久,姚某被警方抓获。

法庭上,姚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自己每次骗取刘菁的钱后,几乎都用于赌球。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犯诈骗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两万元,并责令姚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刘菁18万余元。

(文中当事人“刘菁”为化名)(徐坤林 四川日报记者 罗本平)

原标题:攀枝花女子与“港商”网恋被骗近19万 初次见面竟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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