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本网最新  »  正文

为企业减负 成都10月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2015-10-27 14:42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李立)10月27日报道 今日,成都市人社局会同成都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调整成都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的通知》,于2015年10月起实施。成都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在部、省规定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分为八类,费率“总体降低”的目标等基础上,新增六项不纳入成都市用人单位费率浮动考核的范围。

具体包括,一是新增“职工在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和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不纳入费率浮动考核范围;

二是考虑到四川省为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新增“职工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中受到伤害所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不纳入考核范围;

三是新增“用人单位2003年12月31日以前的老工伤人员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不纳入费率浮动的考核范围;

四是新增“工伤人员经康复确认后在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发生的康复治疗费用及住院伙食补助费支出”不纳入考核范围;

五是新增“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工伤长期待遇支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用人单位因改制、分立、合并、转让等原因发生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支出”不纳入费率浮动考核范围;

六是新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用人单位在达标有效期内”费率不上浮考核范围。

成都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调整是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调整费率后,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水平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且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