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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因异地恋遭反对网上雇凶杀母 被骗80余万

2015-11-02 14:11   来源: 燕赵晚报   编辑: 贾茹   责任编辑: 马兰

保定市阜平县女孩王某家境富裕,自幼备受宠爱。然而只因为异地恋爱遭到母亲反对,她竟出价10万元从网上雇凶,欲杀害自己的母亲,结果被3名“杀手”骗走80余万元。近日,经阜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三名“杀手”何某、李某、吴某,则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11年、10年,并处罚金。

王某是个90后,家中经济条件优越,自幼备受父母溺爱,长大后形成了叛逆任性的性格。2014年,王某与一名异地男子谈起了恋爱,其母亲获知后担心女儿将来受委屈坚决反对。从小在家里任性的王某,因此对母亲怀恨在心。

2014年9月中旬的一天,王某通过QQ联系网上好友李某,想让李某下手杀害自己母亲,并约定出酬金10万元。同年9月底,李某叫上好友吴某、何某,一起驾车来到阜平县与王某会合。李某等人本无意杀人,但为了骗取钱财,对王某谎称必须先付钱再动手,王某信以为真。

2014年9月28日,王某偷拿其母亲用于日常消费的一张银行卡,交给李某等人并告知了银行卡密码。李某等人拿着该银行卡到银行查询,得知卡内存有80余万元,便连夜离开阜平。次日上午,李某、吴某等人以刷卡消费的方式,用王某给的银行卡购买了价值81万元的黄金首饰,并在银行柜员机上取现1.5万元。王某家人发现银行卡丢失并被人消费80余万元后报案,警方在侦查过程中,意外牵出了这起网上雇凶杀人案。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系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以家庭成员为犯罪对象,属亲情犯罪,亦征得了其母亲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何某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可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同伙李某、吴某则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3人还分别被处罚金。(记者 汪洋)

原标题:女孩10万元 网上雇凶杀母 被三名“杀手”骗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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