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2015年11月2日讯 11月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要求,经生产企业自愿申请,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专家审查、确认部门会审,确认15家生产企业的44种型号电动自行车产品纳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据悉,这也是成都发布的第三批《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成都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凡未纳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在成都市销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登记上牌,禁止上路行驶。
2014年底,应生产企业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和专家审查,成都市质监局、经信委、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共同确认以下34家生产企业的122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符合《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要求,准予纳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
2015年4月,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要求,经生产企业自愿申请,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专家审查、确认部门会审,确认24家生产企业的80种型号电动自行车产品纳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
(记者 李丹)
原标题:成都发布第三批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共44种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