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启动2015年度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工作
核心提要
考核启动:
即日起,我市将正式启动2015年度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
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
考核内容:
主要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开展源头治理、廉洁从政、坚决反对腐败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成都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成委办〔2014〕40号)有关要求,日前,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对2015年度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我市将正式启动2015年度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
记者了解到,今年区(市)县和市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主要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开展源头治理、廉洁从政、坚决反对腐败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
据悉,本次考核在自查总结、日常检查考核及全面检查考核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了对坚决反对腐败工作情况的考核,将由市纪委监察局对各区(市)县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办理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还将对区(市)县及市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对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形成的特色亮点工作进行在线评审。
自查总结
11月15日前公示履职情况
在自查总结方面,各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于11月15日前,在当地媒体、电子政务外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于11月15日前,在电子政务外网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各区(市)县、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将在“廉洁成都”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各区(市)县、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还要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报告。
《通知》还要求各区(市)县、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成都市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于12月1日前报送述责述廉报告;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还将按要求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
日常检查考核方面,市纪委监察局将根据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填报和巡察、专项督查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台账,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推进源头治理等情况进行实时考核。同时,我市还将组成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市纪委委员和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全面检查考核小组,采取召开工作汇报会、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抽查平台填报情况等方式,对各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开展全面检查,并结合全面检查情况,在日常检查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推进源头治理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此外,按照《通知》要求,将由市纪委监察局对各区(市)县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办理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坚决反对腐败工作情况考核。
满意度调查
履职满意度调查全面展开
区(市)县、市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如何?政风行风满意度怎么样?根据《通知》安排,今年的检查考核工作将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调查。由省纪委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以电话访问方式,对各区(市)县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开展社会评价。市纪委将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各区(市)县、市级部门党风政风行风满意度开展调查。同时,市纪委委员、市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组长、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相关单位等还将对各区(市)县、市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进行评价。
此外,我市还将对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形成的特色亮点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和相关专家通过责任监管平台,根据特色工作评定办法,从创新性、实效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在线评审。年度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由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日常检查考核、全面检查考核、反对腐败工作情况考核、满意度调查、特色工作评定等进行综合汇总,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本报记者 王伶雅
原标题:是否廉洁从政 有没有坚决反对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