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0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5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11月19日-25日工作日期间进行。凡符合毕业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持申请毕业的相关材料到自学考试准考证号注册地招生考试办公室、高校自考办提出毕业申请。逾期,本次将不予受理。
按规定,考生办理毕业证书必须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含实践课和毕业论文),且合格成绩在同一准考证号考籍内,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方可提出毕业申请。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其出具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毕业证书上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能更改。
按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完成电子注册工作应在颁发毕业证书之前。”凡毕业审核通过且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成功的考生可在2016年2月中下旬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招生考试办公室、高校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毕业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领取《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一次性颁发,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考生应交验的材料
(一)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二份。
(二)全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在学信网可查实的,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不能查实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川日报记者 江芸涵)
原标题: 2015年下半年四川自考毕业申请19日开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