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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人花万余元拍婚照 收到相册内有他人照片

2015-11-11 09:16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山西的杨女士和未婚夫在国庆期间来京在八月照相馆花费近13000元拍摄了一组婚纱照,令她没想到的是,11月3日收到照相馆寄来的相册和照片墙后却发现,相册中一些照片竟然不是他们小两口的。照相馆承诺帮重做并赔款二三千元,不过制作周期要半个月,而杨女士提出婚期将至无法等待,不再需要其提供服务,要求全额退款,目前双方就赔偿一事仍未达成一致。律师就此认为,照相馆因失误无法按时给顾客交付照片应为违约,理应赔偿,但赔偿金额也很难按照杨女士所说全款赔偿,如双方协商无果,消费者可向法院起诉。

婚纱照中竟有他人

据杨女士讲,十一小长假期间,她和未婚夫来京在八月照相馆拍摄了婚纱照,加上前后加修和加洗照片的费用,此次拍照共花了将近13000元。11月3日,她在山西临汾的家中收到照相馆寄来的婚纱相册,正沉浸在筹备婚礼喜悦中的她却发现,大相册中竟然夹着一张别人的照片,而照片墙的6张照片中有4张都不是他们二人的。

“我当时就急了,眼看就要结婚,他们重做的话要半个月,那寄过来都12月了。结婚时没法用,太耽误事儿了。”杨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与影楼签订的综合明细单,上面明确规定寄件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

如今在相册制作有误的情况下,杨女士只得和未婚夫在当地又加急拍摄了一套结婚照,“好歹结婚的时候得有个像样的相册拿出来给大家看呀”。在随后与北京八月照相馆的协商中,杨女士提出让对方全额退款来弥补损失,不能接受对方重新制作相册的解决方式。

影楼不接受全额退款

昨日,记者联系到北京八月照相馆客户负责人武先生。他承认杨女士的结婚相册出现问题确实是店里工作失误,所以他一直在和客户协商补偿,“我们说赶紧给再做一套寄过去,并且给她2200到3000元的现金补偿,无奈对方不同意。”

对于杨女士提出的全额退款,武先生表示公司不能接受,“虽然确实有产品做错了,但85%以上的东西都是完好的,能够使用。而且她的花费并不是单买相册、照片墙等产品,而是包括所有的拍照服务,服务并不存在问题,所以不能全额退款。”武先生最后表示,还会就此事与杨女士协商,“不能拖着,会给客户尽快处理。”

律师:影楼违约但全额赔难

对于此事,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陈抒律师指出,影楼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向杨女士交付约定产品,属于违约行为,理应做出相应赔偿,但杨女士索赔全额退款,目前看来比较难以实现,只有影楼根本违约杨女士才能索赔全款,而本案中消费者得到了一部分合规产品。违约方具体应该支付对方多少违约金,《合同法》并无明确的细则或者比例划分,需要当事人双方事先通过合同约定。如果杨女士对八月照相馆提出的赔偿金额不满,达不成和解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记者张静姝

 

原标题:婚纱相册内竟有他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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