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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两人因用微信散布虚假信息 被行政拘留

2015-11-12 18:54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泸州11月12日讯 11月7日,泸州市纳溪护国镇3名男孩下河游泳,其中一名8岁男孩不幸溺亡,第二日下午其尸体从水中捞起,引周围群众议论纷纷。在公安机关进行走访调查、进行尸检期间,当地居民曾某、张某却利用此事件,发布男孩死因的虚假信息,引不明真相的群众与网友不满,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今(1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获悉,发不虚假信息的二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和五日的处罚。

泸州警方介绍,10月9日,纳溪区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经民警查证:纳溪区护国镇大洲驿居民曾某,用名为“曾某”的微信号,自编、虚构纳溪区护国镇“唐某”(男、八岁)死因,并将此虚假信息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内。此后,曾某微信好友张某,用名为“泸州市纳溪区某餐饮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在未求证信息真实性的前提下,将该虚假信息进行篡改、添加后向外发布。该虚假信息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纳溪区公安分局已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对曾某、张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和五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轻传来源不明信息,发现可疑情况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记者 岳东)

原标题:泸州两人因用微信散布虚假信息 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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