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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叛逆 母亲掐其脖子致坠河没施救获刑11年

2015-11-13 15:00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母亲与妻子同时落水,你先救谁?”这是个让男士头疼的问题。但当只有一个人落水时,答案肯定是赶紧救起。可是在巴中,有一个母亲张某,掐住儿子脖子三四分钟,致其昏迷,苏醒后又致儿子坠河,她不但不施救,还逃离现场,最终儿子溺亡。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谎言:少年溺亡 母亲说儿子失踪没找到

去年3月23日,巴中大佛寺附近的巴河里,有人发现一具少年尸体。办案民警发现,体貌特征看上去是一名十二三岁的男孩,颈部有一条明显的掐痕,皮下出血,初步判断男孩遇害前被人掐过脖子,随后溺水死亡。

一学生认出该少年是已辍学的小杰。随后,办案民警找到了小杰父母,经辨认,死者是他们13岁的儿子。

小杰母亲张某说,儿子已失踪一天,她最后和小杰在一起是23号中午吃过午饭后,一起去逛街走到巴人广场,大概下午3点左右,小杰不见了踪影。她同小杰父亲一起去寻找过,但没有找到。

真相:民警发现疑点 母亲痛哭承认自己害死儿子

据法医尸检报告,小杰的死亡时间在午饭后的两小时左右,也就是23日下午3点左右。但是巴人广场离事发地有四五公里距离,小杰短时间内赶不到事发地。

为解开疑团,办案民警通过沿途监控查找线索。不久,民警查证,案发当日下午2点半到3点半,张某也出现在大佛寺附近的巴河边。但张某为何说在巴人广场呢?面对办案民警的追问,张某失声痛哭:“亲生儿子小杰是被我害死的。”

 一个母亲为何会对亲生骨肉痛下杀手呢?时至今日,张某丈夫都不敢相信这一切。他讲述,十多年前,在打工时和张某认识,此前他有过一段婚姻,还有一个儿子。结婚后,张某对继子视如己出。一年后,张某生下了小杰,一家人过得其乐融融。

为了让两个孩子生活得更好,张某夫妻常年外出务工挣钱,两儿子则由自己的父母和姐姐共同照管。2009年,回到巴中的小俩口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教育,将他们转到了巴中读书。

荒唐:儿子叛逆 母亲掐其脖子致坠河却没施救

正值青春期的小杰经常逃课,不仅学习成绩差,还养成了很多坏习惯,这让张某很是头疼。“儿子爱上上网后就不听话,每次一说他,他就回答‘我晓得了,我错了’,但就是不改,还常离家出走。”张某说,2014年春节前夕,小杰辍学,并再次离家出走,直到3月中旬才回家。经劝说,小杰答应继续回校读书。

23日午饭后,张某告诉小杰:“妈妈难得休息一天,带你出去耍,明天就带你到学校去。”随后,两人到了大佛寺附近的河边,“到了那里发现并不好耍。我就建议回家,但他不走,我就去拉。”

随后,两人发生争执,张某推着小杰往回走,但孩子很反抗。这时,张某想到小杰一直都不服从自己管教,很是生气,“然后我就掐了小杰的脖子,大约有三四分钟,他昏了过去。”

看到孩子昏迷后,张某慌了,她误以为小杰已死亡,正准备离开现场时,被苏醒过来的小杰抓住了衣服。张某为摆脱拉扯,致使小杰坠入巴河中。张某未对小杰施救,随即逃离现场。最终,小杰因溺水导致死亡。

检察官说:对青春期的孩子多点耐心沟通

对于此案,巴中市市检察院检察官袁媛说,张某在与小杰的争执中,用手扼住其颈部,至其昏厥后掉进河里。张某不仅不施救,反而逃离现场,谎称孩子出走,致使被害人溺水死亡。被告人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袁媛称,该案提醒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注重家庭教育方式,消除孩子的内心压抑。青春期的孩子会产生逆反心理,需要父母合理引导,多听他的意见,倾听他的内心诉求,培养父母与孩子的亲密感情。同时还需要教育他远离诱惑,养成良好习惯,让孩子快速走出自己的青春迷茫期。

(周杨川 严波 四川日报记者 庞峰伟)

原标题:儿子叛逆 巴中奇葩母亲掐其脖子致坠河却没施救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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