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 11月20日,成都交警成立车驾管业务监督管理科,强化社会化服务机构车驾管业务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全市受托办理车驾管业务社会化机构。
监督管理科成立后,将负责全市车驾管业务的日常巡查监督工作,牵头对全市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对社会化服务机构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进行调查、取证、处置及案件办理。对公安窗口单位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的问题、线索,监督管理科将移交相关部门。此外,监督管理科将牵头负责成都市车驾管业务投诉的受理、处置工作。
【职能】
1、对全市车驾管业务开展远程巡查工作;
2、对全市车驾管业务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对全市车驾管异常业务进行集中分析,分类按部门归口处置;
4、对社会化服务机构违规违法业务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处置,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案件办理范围】
(一)案件办理对象:
受托办理车驾管业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机动车业务申请人、驾驶证业务申请人。
(二)案件涉及的主要情形:
1、社会化服务机构办理车驾管业务乱收费、强制消费的;
2、机动车安检机构违反规定出具虚假报告的;
3、申请人提供虚假手续办理车驾管业务的;
4、有买卖牌证行为的;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车驾管业务的;
6、为被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登记的;
7、擅自增加前置条件,故意刁难,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业务的;
8、内外勾结谋取非法利益的。
原标题:成都交警成立“车驾管业务监督管理科” 负责相关业务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