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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成立“车驾管业务监督管理科”

2015-11-20 19:29   来源: 华西都市网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华西都市报讯 11月20日,成都交警成立车驾管业务监督管理科,强化社会化服务机构车驾管业务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全市受托办理车驾管业务社会化机构。

监督管理科成立后,将负责全市车驾管业务的日常巡查监督工作,牵头对全市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对社会化服务机构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进行调查、取证、处置及案件办理。对公安窗口单位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的问题、线索,监督管理科将移交相关部门。此外,监督管理科将牵头负责成都市车驾管业务投诉的受理、处置工作。

【职能】

1、对全市车驾管业务开展远程巡查工作;

2、对全市车驾管业务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对全市车驾管异常业务进行集中分析,分类按部门归口处置;

4、对社会化服务机构违规违法业务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处置,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案件办理范围】

(一)案件办理对象:

受托办理车驾管业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机动车业务申请人、驾驶证业务申请人。

(二)案件涉及的主要情形:

1、社会化服务机构办理车驾管业务乱收费、强制消费的;

2、机动车安检机构违反规定出具虚假报告的;

3、申请人提供虚假手续办理车驾管业务的;

4、有买卖牌证行为的;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车驾管业务的;

6、为被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登记的;

7、擅自增加前置条件,故意刁难,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业务的;

8、内外勾结谋取非法利益的。

原标题:成都交警成立“车驾管业务监督管理科” 负责相关业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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