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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口头承诺引分歧 成都一市民别墅装修遭停工4个月(2)

2015-11-29 18:55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业主贺先生的朋友王先生向记者展示装修合同。律师建议,签订合同时条款应越细致越好

装修公司:没有口头承诺 一切按照合同执行

今天中午,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到了该家装有限公司主管工程的相关负责人。

“我们没有做出过口头承诺,一切都要以合同为准。”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都是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来执行,目前,业主方在第二次进度款中仅支付了装修施工部分,还未支付主材费用,根据合同规定,他们有权利停工。

四川新闻网记者在王先生所提供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中看到,在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中,工程造价金额为91万元,在合同右侧空白部分注有施工381347元、主材518653元、设计10000元。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装修公司)包工、部分包料,甲方(业主)提供部分材料”。

同时,在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上,双方约定支付次数为三次,分别在合同签订之日、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支付比例为60%、35%、5%,金额为55万元、34.0933万元、1.9067万元,在合同支付金额的右侧空白处,还分别写明每次施工、主材的相应费用。

律师:签订合同要避免模糊条款 越详细越好

今天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就贺先生一家与装修公司之间的纠纷采访了四川豪俊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装修一般分为双包,就是包工包料;半包,就是包工、部分包料;单包就是只包工,不包料。”刘律师说,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承包方式,尽量避免模糊不清的合同条款。

刘律师还提醒广大消费者,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包工、部分包料的承包方式时,需要装修公司在合同附件中尽量详细注明所承包材料的规格、品牌、大小,以及价格,业主在附件签字时,需逐一看清装修公司承包材料明细,如果内容有模糊、或有不需要装修公司承包的材料,业主要及时提出来,让装修公司更改,或拒绝签字,避免最后发生纠纷,“如果白纸黑字的签订了合同,那将以合同为准。”

 

原标题:疑"口头承诺"引分歧 成都一市民别墅装修遭停工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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