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坐在易燃木材上吸烟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2日讯 近日,天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筹备组联合公安派出所加大对社会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拳出击、铁腕执法,重点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专项整治。12月1日下午15时许,大队筹备组联合新兴派出所在消防检查中,发现新兴镇某木材加工厂内有5名男子在禁烟区吸烟,消防部门随即依法对5人做出行政拘留二日的决定。
12月1日15时许,天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筹备组联合新兴派在出所消防检查中,发现新兴镇某木材加工厂内烟头较多,随即进行仔细勘察,前后发现该厂王某等5名男子在禁烟区吸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了王某等人的违法行为,并用执法记录仪和照相机锁定了张某的违法事实。在调查取证中,王某等人承认自己在禁烟区吸烟的事实,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要虚心接受相关教育,保证不会再犯同类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罚款或者五日以下拘留。鉴于王某5人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违反禁令吸烟的违法事实,消防部门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二日的决定。(记者 漆奇)
原标题:成都:5人在禁烟区吸烟 被依法行政拘留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