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2日讯 今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四川高速交警对新条例进行了解读。在以前,大客车、货车在高速路上借用超车道超车是被允许的,但12月1日起,《四川高速公路条例》正式实施,这种行为将被罚款200元扣3分,同时,明确规定四川境内摩托车不得上高速。
同向三车道 大型客货车不得借道超车
今日上午9点49分,四川新闻网记者在成雅高速监控画面看到,成都往雅安方向,一辆车牌号为川R23574的红色大货车一直在超车道上行驶,影响了后方的小车。“我们将证据固定下来并录入,司机随后会收到罚款200元计3分的处罚短信。”成雅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介绍,大车走超车道这种违法现象比较多,仅成雅这一段每天大概有四、五十起。
“以前我们的取证工作比较复杂,很多司机要狡辩正准备超车,现在条例明确了,借道超车都不行。”民警说,只要货车进了超车道就会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处罚。
新条例中规定:同方向为二条行车道的,左侧为小型客车道,右侧为客货车道;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大、中型载客汽车可以借用小型客车道超车,超越后应当及时驶回客货车道。同方向为三条及以上行车道的,左侧第一条行车道只允许小型客车通行,禁止其他车辆驶入。
据悉,成都周边的高速中,绕城高速,第二绕城高速,成温邛高速,成雅高速成都到青龙段,成南高速成都到淮口段,成自泸高速前20多公里都是同向三车道,在这些高速上行驶的,除小客车外的其他车辆都不能进入超车道。交警表示,例如大货车、大客车,像皮卡、大型载客面包车这类车辆都不能走超车道。
四川境内 摩托车不得上高速
《道法》中没有明令禁止摩托车能不能上高速,只规定摩托车上高速行驶时速必须高于70。但在实际情况中,四川地区多山路,冬天山区气候恶劣,地面还会结暗冰,摩托车在高速行驶时,稳定性明显低于四轮汽车,非常危险。
平日里,由于没有法律条款支持,交警在高速路上执法时遇到摩托车,通常只能尽量将驾驶员劝离高速。值得注意的是,
此次条例中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悬挂试车号牌的机动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交警表示,条例实施后,四川高速交警会在省内所有的高速入口设置禁令标志,如果摩托车驶入,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罚,罚款100元计3分。(记者 张肇婷)
原标题:四川规定:高速路摩托车禁入 大型客货车不得借道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