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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一男子将情敌捅成重伤后自首 被判三年

2015-12-09 18:04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内江12月9日讯 俗话说,“情敌”相见分外眼红。日前,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黎某某用刀将自己前妻的现任男友刺成重伤,之后黎某某去自首,法院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

黎某某,1968年出生,内江人,早年与自己妻子陈某离婚。2014年10月31日21时许,黎某某到内江市经济开发区汉晨路“安居兴盛苑”小区,给其女儿送生活费的过程中,黎某某和自己前妻相遇,并发生口角。之后,黎某某一时性急对前妻陈某进行了殴打。

随后,陈某将事情的原委打电话告知了现在的男朋友林某某。当晚22时许,黎某某在小区居民楼之间的小区道路上,与林某某碰面,二人发生抓扯,黎某某遂用事前携带的折叠刀将林某某的右腹部杀伤。后经鉴定,林某某腹部损伤属重伤二级。

事情发生后,2015年1月14日,感到后悔的黎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随后赔偿了林某某医药费7万余元。

日前,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某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其系初犯,赔偿损失获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杨蕴晗 记者 龙艳)

原标题:四川内江一男子将情敌捅成重伤后自首 被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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